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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的執行,是指由行政機關強制執行,並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解析:行政處罰決定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是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無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作出行政決定後,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定職責,利害關系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確認該行政行為違法。事後,行政機關應當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如下:1。第五十壹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壹)當事人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處以罰款;(二)依法拍賣查封、扣押的財物或者劃撥凍結的存款抵繳罰款;(3)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第五十二條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行政機關批準,可以延期或者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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