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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是否可以抄送給無關的第三方?不給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行政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可能涉及當事人的隱私和商業秘密。

如果需要公開,自然會貼在公告欄上。

無關的第三方只有在申請和批準後才能調取檔案和制作副本,這是檔案保管和保密的原則。

行政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四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明確審查程序和責任。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但是,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不予公開,可能對公眾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政府信息可以公開。

第十三條除本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壹條、第十二條規定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方面的特殊需要,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相關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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