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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行政處罰壹般程序的步驟

法律解析:行政處罰的壹般程序有哪些(1)?(2)調查取證。(3)說明理由,告知權利。(四)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五)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申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關於相關內容的規定第三十七條對於人民法院受理範圍內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上壹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規定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不服復議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三十八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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