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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證券術語解釋

行政單位對有價證券的定義是:它是壹種有面值的憑證,用於證明證券的持有人或指定的特定主體對特定財產擁有所有權或債權。

壹、基本解釋

投資組合是虛擬資本的壹種形式,它本身沒有價值,但有價格。根據其產權性質的不同,證券可分為三類:商品證券和貨幣證券。

證券是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發展的產物,其含義非常廣泛。法律意義上的有價證券是指記載和表現壹定權利的各種法律文件,證明持有人有權根據其持有的有價證券所記載的內容取得應有的權利。壹般而言,證券是指用於證明或設定權利的書面文件,表明證券持有人或第三人有權取得該證券的特定權益或證明其曾經行為。

第二,商品證券

商品證券是證明持有人擁有商品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文件。取得該等證券即相當於取得該等商品的所有權,持有人對該等證券所代表的商品的所有權受法律保護。商品證券包括提單、運單、倉單等。

三。貨幣證券

貨幣性證券是指能夠使持有人或第三人取得金錢請求權的證券。貨幣證券主要包括兩類:壹類是商業證券,主要包括商業匯票和商業本票;另壹種是銀行有價證券,主要包括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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