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民事訴訟都必須調解,調解不是民事訴訟的前置程序。糾紛解決方式的多元化是我國民事糾紛解決方式的特點。人民調解只是解決糾紛的壹種方式,屬於社會調解的壹種。
調解不是訴前程序。所謂人民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說服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通過勸導、說服等方式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訴訟調解是訴訟活動的程序之壹。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第93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進行調解。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經調解達成的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經調解達成的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