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是調整行政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再者,行政法是調整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在依法行使行政權力、履行行政職責過程中的各種行政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行政法的特征主要包括:
調整對象的特殊性:行政法調整的對象是行政關系,包括行政活動中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這些關系不僅包括縱向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還包括橫向的協調與合作關系。
法律規範的多樣性:行政規範不僅包括法律、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文件,還包括其他具有約束力的制度、措施和政策,如紅頭文件、內部制度等。
行政法規範的交叉:行政法規範往往與其他法律規範交叉,涉及民法、刑法、經濟法等領域。
行政法規範的可變性:由於社會環境和政策的變化,行政法規範也會隨之變化,具有更大的可變性。
行政法的涉外性:隨著國際交流和跨國合作的增多,行政法也涉及越來越多的涉外問題。
總而言之:
行政法是調整行政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其特征主要包括調整對象的特殊性、法律規範的多樣性、行政規範的交叉性、多變性和涉外性。這些特點使行政法成為壹個復雜而重要的法律領域,對於理解國家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壹條規定:“為了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糾紛,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