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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為和民事行為有什麽區別?

行政行為與民事行為的區別;

首先,定義不同

1,行政行為是指當事人影響國家行政機關和公務人員執法的行為;

2.民事行為的主體是平等的公民,違反民法的公務人員代表的是普通公民而不是國家工作人員。

第二,作文的條件不同

就稅收違法行為而言,根據稅收征管法規定的精神,只要存在偷稅、逃避追繳稅款、抗稅或者其他違反稅收管理制度的行為的客觀要件,就構成稅收違法行為,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稅務行政處罰的主體是特定主體,即納稅人或稅收管理的特定對象,也應該是負有行政責任的主體。民事行為主要是違反民事法律規定,損害他人民事權利的違約行為和侵權行為。

其構成主要有兩個條件:

(1)侵害他人受民法保護的權益;

(2)行為違法,即違反了民法的規定。民事侵權分為兩類:違約和侵權。前者是指合同當事人無法定事由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後者是指在合同之外非法侵害他人民事權利的行為。

第三,性質不同

行政違法是指違反國務院及其所屬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行政違法行為受到處罰或罰款,壹般反映國家與個人的關系,具有公權性質。

民事侵權是違反民法規定的行為,包括商法、民法、婚姻法、繼承法、經濟法等壹系列相關法律法規。違反法律的民事責任包括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停止侵害、排除障礙等。這裏壹般體現的是個人之間的關系,具有私法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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