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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三大體系是什麽?

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制度。這三項制度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務,對於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履行職責,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是指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制度。實施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應當堅持依法規範、執法為民、務實高效、改革創新、統籌協調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主要負責同誌,作為本地區、本部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第壹責任人,負責組織、領導和推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實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司法行政、編制管理、公務員管理、信息公開、電子政務、發展改革、金融和市場監管等部門參與的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協調機制,對工作進展進行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指標體系和年度效能目標評價體系,建立行政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將執法裝備需求報同級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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