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追償又稱行政索賠,是指行政賠償義務機關代表國家向行政賠償請求人支付賠償費用,並依法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公務員、受委托的組織和個人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的法律制度。行政追償是指行政賠償義務機關代表國家向行政賠償請求人支付賠償費用,並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組織和個人依法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的法律制度。是指行政賠償義務機關代表國家向行政賠償請求人支付賠償費用,並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組織和個人依法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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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十六條
賠償義務機關賠償損失後,應當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或者受委托的組織、個人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對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責任人,有關機關應當依法懲處;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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