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貸款(全稱重組貸款)是指因借款人財務狀況惡化或無力償還,銀行調整借款合同還款條款的貸款。?
銀行通常對問題貸款采取的重組措施包括以下內容:貸款展期、貸款償還、減少或全部減少利息罰息、減少或部分減少本金、債轉股、貸款實物、追加抵押物、重新確定每次還款方式和還款金額等。
根據2006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正式頒布的《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第七條5438+0.65438:需要重組的貸款至少應劃分為壹個子類別;如果重組後的貸款仍然逾期,或者借款人仍然無力償還貸款,至少應該列為可疑。
重組貸款有四個主要特點。
1.重組貸款的主體必須是壹方是貸款銀行(債權人),另壹方是借款人(債務人)。
2.還款條件必須在原借款合同的基礎上進行修改。
3.要增強借款人的還款意願,承諾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同時貸款銀行以減輕或免除部分債務、延遲實現債權或改變債權實現方式為代價,在權益上作出讓步。
4、必須有利於增強借款人的經營能力和發展潛力,有利於維護貸款銀行的債權,降低金融風險,同時有利於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