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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是否侵權?

二創是否侵權要看情況。1.再創作的作品與原作相比能夠體現其獨創性的,不認定為侵權;

2.再創作的作品與原作相比不能體現其獨創性的,應當認定為侵權。

3.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進行二次創作的,應視為侵權。

侵權人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作為自己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未參與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音像制品等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音像制品制作者許可,出租音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和音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直播或者公開傳播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壹)其他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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