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的相鄰關系,不動產相鄰當事人應當本著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154排水、交通、通風、采光等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養鴿影響鄰居合法權益,給相鄰方造成障礙或損失。可以找社區管理人員或者物業調解,也可以找派出所的警察。如果失敗,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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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四條* * *不動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八十五條法律、法規對相鄰關系的處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八十六條物業的所有權人應當為相鄰的所有權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相鄰所有人之間合理分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尊重自然流向。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國人民法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