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機動車駕駛人實行累積記分制度。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計記分達到規定分數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並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應當交回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壹年內沒有累計記分的,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考試期限。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學習考試的方法和內容:申請“學習方法減分”在線學習的,連續學習5分鐘者計為累計學習時間,3天學習30分鐘者為壹次。學習時間達標後7個工作日內即可申請網考。考試不合格者可在24小時內補考,補考限2次。
考試時,系統從題庫中隨機抽取20道題,每道題最長答題時間為60秒。答錯三道題或超過時間答不上,則考試不及格,退出考試。現場學習每次不得少於1學時,學習後參加考試。學習考試的主要內容有:交通違法行為的判斷和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和快速賠償的有關規定;常見交通標誌、標線和交通警察手勢的識別;安全駕駛常識;公路駕駛常識;惡劣天氣和復雜路況下的駕駛常識;緊急避險常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