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12國家司法考試公告中關於放寬學歷至專科(但必須是法律專業)的規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14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所轄縣(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不屬於國家或省級扶貧開發工作的縣級市、區除外);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9個西部省區所轄縣(市、區);重慶、陜西省(市)所轄縣(含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條件放寬到大學法律學歷。
主,看看妳朋友所在的位置是否符合以上條件。另外樓主要註意,以上放寬報名資格的政策是以戶籍為準的,截止日期是2016 12 31,也就是說妳的朋友即使符合條件,最晚也要在2016報考司法考試,然後不知道國家會怎麽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