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學術造假的後果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學術造假的後果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法律分析:學術造假可構成科技人員違規行為,將依據《處理科技活動違規行為暫行規定》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科技活動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第八條包括以下情形: (壹)在科技活動的申報、評審、實施、驗收、監督檢查、評價評估等活動中提供虛假材料,進行“打招呼”、“搭關系”等委托行為的;(二)故意誇大科技成果的研究基礎、學術價值、技術價值和社會經濟效益,隱瞞技術風險,造成負面影響或者財務損失的;(三)人才計劃負責人、重大科研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期間或項目實施期間擅自變更工作單位,造成負面影響或財務損失的;(四)故意拖延或者拒絕履行科技活動管理合同規定的主要義務;(五)隨意降低目標任務和約定要求,用項目實施周期或無關結果抵消工作;(六)剽竊、侵奪、篡改他人科技成果,編造科技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七)虛報、冒領、挪用財政科研經費的;(八)不配合監督檢查或評估、整改,虛假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九)違反科技道德的;(十)開展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利益和人體健康的科學技術活動;(十壹)違反國家有關科技活動保密規定的;(十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者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相關違法行為。

  • 上一篇:修改銀行對賬單合理轉賬會有什麽後果?
  • 下一篇:言語侮辱的規律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