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海警法》第七條,海警機關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尊重榮譽,忠於職守,紀律嚴明,嚴格執法,清正廉潔。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四條人民警察必須忠於職守,廉潔奉公,遵守紀律,服從命令,嚴格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壹百壹十四條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在辦理治安案件中不嚴格執法或者違法違紀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和控告;接到舉報或者投訴的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及時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履行職責,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不嚴格執法、違法違紀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接到舉報或者投訴的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及時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