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進入禁止停車區域,電子警察系統會自動記錄並拍照;如果車輛在3分鐘內離開,照片將被自動刪除。但如果車輛停留時間超過5分鐘,電子警察會再拍壹張照片,上傳兩張照片到系統,證明違法停車行為。此時車輛會按照違法停車的規定進行處罰。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拒絕立即駛離,妨礙交通的,交通警察可以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車輛拖至不影響交通的地點或者指定的停車場。
嚴格控制路段的管理措施;
1.設置監控攝像頭:用於實時監控路段的交通狀況和違法行為;
2.增加交通標誌:明確標明嚴控路段的起止點及相關交通規則;
3.實施電子警察系統:自動捕捉停車違規和其他交通違規行為;
4.定期巡查:交警或城管隊員定期巡查,現場處理違章停車;
5.發布交通管制通告:通過媒體和公告告知駕駛員嚴控路段信息;
6.實施罰款:對違反停車法規的行為實施罰款或其他法律處罰。
綜上所述,在嚴格路段,超過5分鐘的違法停車,電子警察系統會自動監控取證。壹旦停留時間超限,系統將記錄並上傳證據照片,違法司機將面臨20元至200元罰款並可能被車輛拖走,以保證交通暢通和遵守法律法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如遇大型群眾性活動、大型施工等。,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與公共道路交通活動直接相關的決定,應當事先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