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王等5戶村民征收105畝耕地補償案。
2.廣東從化市嚴某120村民建溫泉項目占用耕地600畝案。
3.北京市密雲縣韓蔬菜大棚拆遷行政訴訟案。
4.雲南省麻栗坡縣萬某等6人因與越南邊界劃分土地被征收補償糾紛案。
5.福建上杭縣袁某等4戶因修建鐵路專用線被拆遷。
6.山東省淄博市袁某等29戶居民在城市新區修路建房被拆遷案。
7.河南省鶴壁市淇濱區崔某等30戶居民因城中村改造被拆遷案。
8.江西省余江縣倪某等20名村民占用100畝耕地維權案。
9.河南濮陽齊某等3戶居民和1家玻璃廠因建設城郊道路房屋拆遷案。
10,陜西省鹹陽市董某等50名村民耕地占用維權案。
11,山西省太原市道路房屋拆遷案。
12,山東省菏澤市王等44戶村民因城市改變規劃建設道路和房屋被拆遷。
13,山東省菏澤市崔某等6戶因建設藥廠項目承包地被征收補償糾紛案。
(2)土地案件
1,廣東省佛山市李涉億元土地糾紛案。
2.江西余幹縣6000人委托的“4萬畝”土地權屬糾紛。
3.福建福州沿海養殖鮑魚因碼頭建設汙染損失近億元案。
4.貴州桐梓縣7名村民因附近煤礦采煤失去房屋和耕地。
(3)建築業和房地產業
曾擔任北京城建集團第五公司等大型建築公司的法律顧問,具有豐富的建築法律事務處理經驗。律師在北京首次為房地產交易提供全程法律服務,處理了大量的房地產交易和房地產糾紛。在建築房地產法律風險管理領域也有壹些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