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養老保險是強制的嗎?相關法律法規是如何具體規定的: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的。只要員工在企業工作,企業就必須為員工參加社會保險。這是1995勞動法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1999《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2010社會保險法進壹步規範和明確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社會保險權利義務。《社會保險法》的頒布,與此前頒布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壹起,構成了我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完整的頂層架構,對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走上法制化軌道具有重要意義。《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第十,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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