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腰椎間盤突出癥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腰椎間盤突出癥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法律分析:腰椎間盤突出是壹種疾病,總的來說是壹個逐漸積累的過程。在工傷認定過程中,腰椎間盤突出壹般不直接認定為工傷,多數情況下認定為腰扭傷,然後要求工傷職工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疾病與工傷的相關性鑒定。如果能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家組鑒定,腰椎間盤突出是由腰扭傷引起的,可以作為工傷處理,具體操作因地區而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並被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後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便易行。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視為工傷:

(壹)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上一篇:孩子可以改姓嗎?
  • 下一篇:優化營商環境的導向應該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