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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的藥很貴。我能抱怨嗎?

法律分析:可以報道藥店隱瞞實際價格,通過提高價格獲取利益,是對消費者的欺詐行為。經營者對消費者負有維護誠信經營理念的義務。欺詐消費者是否違法,根據經營者的行為是否是誤導消費者。判斷經營者的行為是否誤導消費者,應當采用通用標準,即以普通消費者的認知水平和識別能力為準。如果這種行為足以誤導普通消費者,則構成欺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經營者明知是消費者而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經營者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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