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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大會的出席率是多少才算有效?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業主大會關於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改建和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表決率,須經專有部分占總建築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後方為有效, 而其他的內容,只有專有部分占總建築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才有效。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可以召開集體討論或者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但應當有專有部分占建築總面積半數以上且占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總數半數以上的業主。

業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決定本條例第十壹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本條例第十壹條規定的其他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決定。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犯業主合法權益的,被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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