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目標:為社會特別是司法部門、企事業單位提供具有相當法律知識和秘書技能的輔助性法律人才,如律師助理、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秘書人員等。
實踐環節包括:刑法概論、民商法概論、行政法原理與實務、訴訟法概論、應用寫作、法律文書、秘書學基礎、檔案學基礎、社會學基礎、網絡技術與辦公自動化、電子信息管理、社會調查、應用文寫作、秘書業務培訓、辦公自動化設備使用、綜合秘書業務培訓、畢業論文等。,以及各個學校的主要特色課程和實踐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