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業主自治的四個條件如下:
(1)社區規模要小;
(2)有想法的物業經理或業委會;其次,物業經理或業委會需要奉獻精神和勇氣。
(3)業主需要配合和團結;
(4)社區需要公共資產的收入。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九條。
壹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壹個業主大會。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設施設備、建築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業主自治有什麽特點?
1,業主自治基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2.業主自治借鑒了國家管理模式,要求所有權和管理權分離,聘請物業管理企業對業主所有的物業進行管理。
3.業主自治是公益。業主行使自治權的目的是維護所居住社區的公共利益。這種公共性決定了自治的設立和行使必須以維護和促進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福利為目的,而不能以業主自治創設者或行使者的私利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