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訴訟要多久才能結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處理。詳情如下:
(1)案件簡單的,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壹般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案情復雜的,由人民法院以普通程序審理,壹般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161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二,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撰寫民事起訴狀,並按被告人數提供起訴狀副本;
2.起訴書準備好後,在法院立案室正式提起訴訟。法院先行受理後,憑受理通知書到指定銀行繳納受理費。等待法院的通知;
3.法院通知被告出庭作證;
4.法院發出傳票,通知雙方開庭的時間和地點;
5.聽力;
6.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