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通用規範文檔有哪些類別?

通用規範文檔有哪些類別?

法律分析:壹般來說,對規範性文件的理解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規範性文件壹般是指國家機關和其他組織制定的屬於法律範疇的立法性文件(即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和其他具有約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總和。

狹義的規範性文件壹般是指法律範圍之外的其他具有約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這類非立法性文件是由各級黨組織、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法院、檢察院等多個主體制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下列規定違法,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對該規定進行審查:

(壹)國務院部門的規定;

(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規定;

(三)鄉、鎮人民政府的規定。

前款所列規定不包括國務院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規章。規章的審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

  • 上一篇:刑事律師是否取保候審?
  • 下一篇:超市不給顧客賣東西違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