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級建造師考試各科實行統壹大綱、統壹命題、統壹組織的制度,由人事部和建設部組織實施。原則上,考試每年舉行壹次。考試由建築工程經濟學、建築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築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四個科目組成。
所以各科成績也是全國統壹的,壹級建造師考試各科合格標準壹般是各科總成績的60%。壹級建造師各科及格線為:
《建築工程經濟》試卷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建築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試卷滿分130,及格線78;《建築工程管理》試卷滿分130分,及格線78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滿分160,及格線96。
壹級建造師科目考試內容為1,《建築工程經濟》:包括工程經濟、工程財務、建築工程評估三個部分,為合格建造師履職構建壹個較為完整的知識體系。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包括建設工程法律制度、合同法、建設工程糾紛解決等,涵蓋建設過程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規。
3.建設項目管理:包括建設項目管理的基礎理論、組織管理、目標規劃、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風險管理、信息管理和收尾管理。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有10專業類別: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播工程、采礦工程、機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