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打“110”或按下緊急報警按鈕。
安全幹預。
學校保衛處第壹時間介入,保衛幹部根據現場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
萬壹發生劫持人質事件,為避免人質受到傷害,保衛幹部要想盡辦法對付歹徒,等待警察到來。
保護被侵權人。
盡快將受害人與加害人分離,遠離危險環境。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派醫生或專人陪同,並及時通知學生家屬。
疏散附近人員。
學校官員應不遺余力地保護現場或附近的學生,並迅速撤離到安全的地方。
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處理,並在警方指導下維護秩序,處理善後事宜。
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先口頭後書面。
二、被侵權的學生該怎麽辦?
采取預防措施。
保護好頭部、胸部、頸部等身體關鍵部位,盡量減少這些部位的損傷。
除掉肇事者。
在做好保護的同時,要迅速擺脫肇事者,遠離侵權現場。
及時報警。
當妳處於安全環境時,撥打電話110告知妳的位置和受傷情況,並向家人求救。
:我們必須及時收集相關人證物證等關鍵證據。然後,去找相關的孩子了解情況。壹般來說,毆打孩子或其父母,在證據面前,不敢推卸責任,即使訴諸法律,也是正當的。不要光顧著指責班主任和學校,造成對方反感,不願意合作,不願意幫忙解決問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995條,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訴訟時效不適用於受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