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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起做生意,賠錢。當時說損失在我身上。法院是否有效?

這個看情況。

如果有證據證明借條是被脅迫寫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撤銷借條。如無特殊約定,應由合夥人* * *承擔。雖然被逼打架存在法律缺陷,但債務確實存在,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法官會酌情考慮。借條能否成為有效證據,取決於法官的主觀認定。案件審理接近尾聲,法官尚未作出判決的,負有舉證責任的壹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證明相應的事實。如果妳能證明借條是被脅迫寫的,借條無效。做生意要有風險,不能讓妳壹個人承擔債務。對方不出資彌補相關經營損失的,可以起訴要求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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