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
2.不同的法律形式。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定民事主體,個人獨資企業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非法人組織。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應當帶有“有限責任公司”字樣,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不能稱為公司。
3.不同的成立條件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65,438+萬元,股東應當壹次性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沒有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只需要“投資人申報的出資額”。此外,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貨幣出資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30%。但是,個人獨資企業並沒有對出資形式作出強制性規定。
4.投資者承擔不同的責任。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只有在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有財產的情況下,才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其個人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八條。壹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壹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壹人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