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本書:即村(社區)幹部向鄉鎮黨委提交年度績效承諾書。每年年初,鄉鎮黨委和村(社區)幹部簽訂績效承諾書,年中對績效承諾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年底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作為考核獎勵的重要依據。
2.兩會:即村(社區)幹部每月召開壹次工作例會,每季度召開壹次黨員全體會議,總結工作,布置工作,聽取匯報,開展民主評議。
3.三報告:即村(社區)幹部每年向鄉鎮黨委報告壹次工作,向全體黨員會議報告壹次,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壹次。
4.對村(社區)幹部履行職責和承諾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每年開展壹次專項監督,重點檢查村(社區)幹部是否履行承諾,是否按照承諾書的規定開展工作,是否按照承諾書的規定完成任務。
5.綜合考核:每年進行壹次綜合考核,重點考核村(社區)幹部的工作實績、工作作風、廉潔自律情況。
6.評先評優,給予獎懲:根據考核結果,對工作成績突出的村(社區)幹部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的村(社區)幹部進行批評教育,誡勉談話,對工作嚴重不力的村(社區)幹部予以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