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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元以內不還欠款的後果

法律分析:無論多大的民間借貸糾紛,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中的立案條件,法院都會受理;被告是本地人,原告即使是外地人,也可以在當地起訴要求還款;勝訴後,對方當事人在履行期內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強制執行後,將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財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再加上其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因此其個人信用報告中會有逾期未付款等負面信息記錄,被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涉嫌在司法羈押有能力的情況下拒不執行判決或裁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壹條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以上是法院欠壹萬元的判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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