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大二的時候,上法律課的時候,我們的法律老師有壹個愛好——他喜歡提問,而且要大聲的重復壹遍再問。有壹次正在講授民法通則,突然老師提高了嗓門開始提問。所有的學生都恐懼地盯著老師,生怕被喊。因為老師提問而不是點名,他是看著點名提問的,所以大家都不用低頭。
“25號,1班!”老師命令道。
壹片寂靜(張三在發呆)...
“二十五號——張三!妳來了嗎?”老師重復道,唰!整個教室都看著張三。
“沒來!”張三喊道。全班都驚呆了!但我很快開始佩服張三的勇氣。
“妳怎麽沒來?”老師又問。
“他病了!”張三無奈撒謊,全班哄堂大笑。
“妳是他宿舍的吧?”老師也被莫名其妙的笑聲搞糊塗了。
“是的。”面對老師的質問,張三臉都綠了。
“真可惜!回去告訴他今天下午來我辦公室!”全班又笑了。
“啊?!好吧。”張三的頭皮開始發麻。今天下午我能為誰挨罵?只是李四,唉,我又得治那小子了。
張三很高興躲過了壹個問題,這時老師補充道:“妳為什麽不替他回答這個問題?”
“啊!?"張三勉強站了起來,可想而知教室裏已經有人笑傷了肚子。
“老師,妳能重復壹下妳問的問題嗎?”
“啊!!這個問題我重復了三遍。妳怎麽上課?”
“對不起,我沒聽清楚!”張三額頭上已經有汗了。
“嗯,我重復壹遍……”
“我,舉報老師,這個問題我不回答。”張三心想反正自己是要死的,何必死的那麽窩囊。於是他信心滿滿地起身。
“嗯,下午兩點跟張三壹起來我辦公室!”所有的學生都笑到噴血。
從此以後,法學班沒有人敢說XXX沒來。
來自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