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是壹個政教合壹的國家,權力有兩種:人民賦予的權力和上帝賦予的權力,後者制約著前者。最高領袖哈梅內伊由神職人員組成的專家委員會選舉產生,有權否決議會提案,罷免民選總統。壹切都由他決定。他聲稱不會參與派系鬥爭,並對哈塔米總統連任表示祝賀。但在大多數情況下,他總是站在保守派壹邊。近年來,改革派接連贏得地方市政、議會和總統選舉,從保守派手中奪得國家行政和立法權。然而,議會提案必須由保守派控制的監督委員會審查和批準。保守派控制著軍隊、警察、安全、司法和廣播電視等關鍵部門,哈塔米總統的權力非常有限。面對伊朗社會的實際情況,哈塔米總統壹再強調,改革應該在伊斯蘭制度的框架內進行,不能脫離宗教信仰。他要求改革派對改革保持耐心、溫和和謹慎。盡管如此,保守派仍然認為他的改革是西方化的,旨在用世俗政權取代伊斯蘭政權。
註意:現在的總統不是哈塔米。本文只是介紹伊朗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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