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醫保卡的現狀是醫保卡已經停止使用,其原有功能被社會保險卡取代。根據《關於開展社會保障卡數據采集發放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原醫保卡將停止使用,原醫保卡仍可用於已領取社會保障卡、已發放至服務網點、未采集社會保障卡信息申請制卡的三類人群。
醫保卡的功能基本上是醫療功能。我們的社保(也叫“五險”)包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種。為了跟隨社保系統的升級,方便人們使用社保,國家統壹使用社保卡來代替原來醫保卡的功能,所以大家的醫保卡都會顯示停用。也就是說,醫保卡停用時,卡已經停止使用,取而代之的是社保卡,醫保卡的功能也轉移到了社保卡上。如果您的醫保卡顯示狀態為禁用,可能是以下三類人之壹:社保卡已領取,或已制作發放到服務網點,未采集社保卡信息申請制卡;如果采集的信息還在制卡過程中,原醫保卡仍可使用。醫保卡之所以停用,是為了方便我們更好地利用社保福利。今後使用社保卡辦理醫保等業務,醫保卡個人賬戶及相關待遇也將轉移到社保卡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