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醫療器械倉庫應本著“安全、方便、經濟”的原則,正確選擇醫療器械倉庫的位置,合理利用醫療器械倉庫的儲存能力,堆放合理、整齊,不得倒置。二、醫療器械倉庫空間采用色標管理。綠色區域為合格,黃色區域為退回,紅色區域為不合格醫療器械倉庫區域。
法律依據:
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條例
第四條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的內容應當科學、真實、完整、準確,並與產品特性相壹致。
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的內容應當與註冊或者備案的相關內容壹致。
醫療器械標簽的內容應當與說明書的相關內容壹致。
第五條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中對疾病名稱、專業術語、診療過程和結果的描述,應當采用國家統壹公布或者規範的專用文字,計量單位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六條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中使用的符號或者標識顏色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如果沒有相關標準,應在手冊中描述符號和識別顏色。
第七條醫療器械的最小銷售單位應當附有說明書。
醫療器械使用者應當按照說明書使用醫療器械。
第八條醫療器械產品名稱應當使用通用名,通用名應當符合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醫療器械命名規則。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的產品名稱應當與醫療器械註冊證上的產品名稱壹致。
產品名稱應清楚地標註在說明書和標簽的顯著位置。
第九條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的內容應當用中文書寫,中文的使用應當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範。醫療器械的說明書和標簽可以附加其他文字,但以中文表述為準。
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中的文字、符號、表格、數字和圖形應當準確、清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