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訴訟法的規定,原告預交訴訟費。根據案件結果處理訴訟費。壹般來說,敗訴方支付訴訟費。雙方都有責任的,按比例承擔訴訟費。同時,為便於計算當事人的訴訟費率,法院頒布了《訴訟費用繳納法》,具體標準為:1萬以下,訴訟費用50份,1,000-1,000,000,訴訟費用按訴訟標的的2%計,20萬-0訴訟費按照500-65438+金額的0.5%計算,1-200萬按照65438+金額的0%計算,200-500萬按照金額的0.9%計算,意味著任何訴訟。為了讓大家清楚,下面列出了具體的計算公式。可以應用任何訴訟成本計算。1-100000,訴訟請求金額× 2.5% 20010000-200000,訴訟請求金額× 2% 30020-500000,訴訟請求金額× 1.51300500-65438。如果訴訟請求金額為×0.9% 4800元,200萬-500萬元,訴訟請求金額為×0.8% 6800元以上,這是計算訴訟費用的速算公式,任何訴訟案件都適用於此。在醫療事故引發的訴訟糾紛中,壹定要註意證據收集和訴訟時效。如果醫療事故導致不良結果,患者家屬有權在壹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不良後果形成之日起壹年內;因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患者家屬應當在收到遺體屍檢單之日起15日內提出事故責任認定(其中,屍檢單應當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內申請鑒定);對醫療事故責任鑒定後的鑒定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上壹級鑒定部門申請重新鑒定。如果第二次鑒定還是不合格,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