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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找律師建議婚前財產分割。

南靖找了個婚前財產分割律師推薦徐乃意和徐麗娜。

1,徐乃意

徐乃意律師,實務婚姻律師,擅長婚姻、家事、財富繼承。17年,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家事與繼承研究會理事,代理離婚案件1200+,繼承案件200+。寫壹份離婚協議(夫妻財產協議)2000+和壹份遺囑1000+。

徐乃意律師,現任江蘇離婚律師網首席律師,先後獲得2008年南京市秦淮區“法律援助先進個人”、2010年度“十佳律師”等榮譽稱號。許律師因其在婚姻家庭領域的特殊貢獻,於2012年3月被江蘇廣播電視總臺授予“江蘇最佳婚姻律師”。

2.徐麗娜

法學碩士,南京市十大青年律師,南京市優秀律師,南京大學法學碩士。現為專職執業律師,江蘇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南京市女律師工作委員會委員。

關於婚前財產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 *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 * *歸部分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另壹方知道該約定的,應當以夫妻的個人財產用於清償夫妻所欠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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