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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的職責和使命是什麽?

壹、醫生的職責:

1,診斷、檢查、處方和醫囑,安排治療,並檢查執行情況。

2.為新入院的病人寫病歷,門診日誌,傳染病登記和報告。

3、參加查房工作,對患者全面負責,對危重患者進行特殊觀察,交接班時向值班醫生匯報。

4、認真完成醫院預防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指導護士開展檢查和治療學習。

5.向家屬說明患者病情,嚴格保密患者隱私。

二、醫生的使命:

履行自己的職責,在工作中無條件地維護患者的利益,全心全意地對待患者,但同時也對患者的家屬和安全負有社會責任。

工作職責:

按照衛生部、衛生健康委、衛生部關於醫療衛生管理規定的法律法規,主持醫患溝通、學術討論、新技術推廣、預後分析、公眾教育、護理教學、康復訓練、出院教育、衛生防疫、計劃生育、重特大疾病早期識別和幹預等法律和政治職責。

承擔部分研究工作,預防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質,治病救人,履行如實告知病情,合理檢查,合理處方,正確診斷,積極治療的職責。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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