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醫院診療不當,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先查以下內容:(1)醫療方主體資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主體核查;醫務人員的資格證書和執照,執業類別和執業地點是否有誤等。)(2)醫療行為是否不當(醫療行為是否違反診療護理規範,是否違反法定義務)(3)損害後果(4)醫療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5)訴訟時效等。第二,復印客觀病歷,第壹時間封存主客觀病歷。收集以下證據:診療過程(包括門診、急診、住院病歷、各種檢查報告、醫療票據、打針、處方等。)、護理證明、誤工及收入證明、交通票據、住宿票據、贍養/扶養證明、殘疾器械證明、身份及親屬關系證明等。重新審視醫生是否存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相關醫療規範;隱瞞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等。3.賠償項目:1傷殘賠償金:按重慶市居民年平均生活費×30年×傷殘賠償指數,2醫療費、3後續治療費、4康復費、5誤工費、6護理費、7住院夥食補助費、8營養費、9交通住宿費、10精神損害撫慰金等。4.解決方案:1雙方協商2。行政處理:衛生局調解,醫療事故鑒定(醫生所在區縣醫學會進行第壹次醫療事故鑒定或省直轄市醫學會進行第二次醫療事故鑒定)3。訴訟:人身傷害或醫療事故損害立案,提交起訴狀、病歷、司法鑒定申請書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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