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
孩子的撫養權歸與孩子共同生活的壹方,沒有撫養孩子的費用、支付方式和時間;
財產分割;
* * *債權債務的處理;
解決住房問題;
如何在經濟上幫助有需要的壹方;
不與子女同住的壹方行使探視權和另壹方協助義務的方式;
其他需要在協議中約定的事項;
有關各方的簽名;
訂立離婚協議的時間。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壹十二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中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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