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院病歷被篡改,可以認定為醫療事故;
涉及醫療機構的賠償責任;
2.醫生篡改病歷可能涉及刑事或民事責任;
情節嚴重的,可能導致限制或者撤銷執業資格;
3、丟失、偽造、篡改或者非法銷毀病歷資料,可以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4.塗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
醫院管理系統:
1,病歷管理規定:病歷的創建、保存、使用、保密等相關的具體要求;
2.醫療質量監控:保證醫療服務質量,防止醫療差錯和病歷被篡改;
3.醫療安全體系:包括患者安全、醫療設備安全、醫療環境安全;
4.醫療糾紛處理機制:明確醫療糾紛的預防、處理流程和責任追究;
5.醫德與法律責任:強調醫務人員職業道德和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重要性。
總結起來,醫院篡改病歷的罪名包括醫療事故、承擔刑事或民事責任、限制或撤銷職業資格、衛生行政部門的行政或紀律處分。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八條
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證書或資格證書:
(壹)承擔屍檢的機構無正當理由拒絕屍檢的;
(二)塗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