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勞動局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舉報投訴,相關機構將依法對單位進行行政處罰;
2.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3.依法提起訴訟;
4.繳費年限不足的,可以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壹次性繳費手續。
社會保障權益保護:
1,法律規定:明確退休年齡後個人社會保障權利的法律規定和條款;
2.補繳社保:探討單位不繳時,個人補繳社保的可能性和程序;
3.申訴途徑:介紹如何通過法律途徑向單位申訴未繳納社保;
4.政府救助:了解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救助政策,如最低生活保障;
5.社會救助:探索社會救助組織提供的幫助,如慈善組織;
6.個人儲蓄:強調個人儲蓄在應對退休後無社會保障情況中的重要性;
7.商業保險:考慮購買商業保險作為補充養老金的壹種方式。
總結壹下,單位未繳納社保導致退休年齡的處理方式包括向相關機構投訴舉報、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壹次性繳納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以所欠款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