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老板從節約成本的角度肯定是不願意花錢的;
(2)存在的安全隱患等主要通過現有的平面布局、消防設施和廠房用途來判斷。不代表因為原來的消防方案不壹樣就有安全隱患。這意味著妳現在改變了工廠的規劃布局,沒有辦理消防手續,是違法的。如果因為二次變更而發生火災等危險情況,就是犯罪,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3)災難發生前,消防部門不壹定能發現妳的安全隱患。除非有人去消防部門舉報,然後消防部門回來查妳,開罰款通知單。
所以我個人建議妳還是換個思路,從安全隱患的排查入手。找出疏散路線、空間布局、防火分區等方面的隱患。交給領導就行了。
另外,作為公司員工,千萬不要替領導做決定,告訴他們該怎麽做。有問題可以提出妳的問題,有解決的辦法。如果妳不說是妳的錯,妳說領導不采納,妳還要冒險,那妳就走人,不幹了。但是,如果妳只是想逼領導說妳只要去辦理消防手續就行了,估計沒幾個領導會喜歡妳,就算妳再去爭取別人,他們也會討厭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