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個體工商戶是經工商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也就是勞動合同法所說的個體經濟組織,那麽簽訂勞動合同就是合法的,受法律保護。
2.如果註冊為個體工商戶,但不雇傭員工,如人們通常所說的“夫妻店”,這類個體戶沒有員工,依靠家庭成員提供勞動,相互之間不構成勞動關系,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如果雇傭關系中的壹方想雇傭另壹方為他工作,那麽雙方應該簽訂雇傭合同。只要簽訂了就業合同,就顯示了雙方的個人身份信息和就業類型。這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雇傭合同。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個人不具備用人資格,因此個人可以建立雇傭關系而非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192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系,提供勞務的壹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接受勞務的壹方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的壹方在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的壹方要求賠償。提供勞務的壹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應當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第三人的行為給提供勞務壹方造成損害的,提供勞務壹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請求接受勞務壹方予以賠償。勞務方獲得賠償後,可以向第三方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