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司不是行政機關,無權罰款。所以,要求員工寫經驗,不合格就罰款,是站不住腳的。因為公司無權罰款,再加上這家公司很可能不僅不想給員工發工資,還想從員工身上發財。遲交500元還是不交,產假期間業務員平均工資壹天超過500元嗎?按照這個規定,員工壹個月後就能拿到幾千塊錢。
其次,產假期間員工找不到各種理由給員工安排工作,會影響員工的工資發放。公司要求員工按照每天應該上班的時間,每小時手寫600字的銷售心得,這不是赤裸裸嗎?因為我們都知道員工自己辭職,公司辭退員工,對公司來說有很大的成本缺口,三期的員工是不能辭退的。
當然,此次事件中的公司不僅違反了勞動法,從通知的措辭也可以看出公司對休產假員工的不尊重,甚至有羞辱的性質。只能說這樣的公司真的很惡心,難怪被網友吐槽。這樣的公司是無良資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