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婚姻自由原則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
1,婚姻自由
即婚姻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不允許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或任何第三方幹涉。
2.離婚自由
也就是說,任何壹方基於夫妻感情破裂而提出的解除婚姻關系的請求,都是受法律保護的。
第二,壹夫壹妻制原則
它意味著壹個男人只能有壹個妻子,壹個女人只能有壹個丈夫,無論男女都不允許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偶。它呼籲禁止重婚,反對通奸,同居和賣淫。
第三,男女平等原則
它意味著男女在婚姻家庭中享有平等的權利,履行平等的義務。我國婚姻法第10條至第18條對男女平等原則有具體規定,包括政治、經濟、人格、社會地位、財產繼承等方面的平等。
四。保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原則
這主要是由於社會歷史的原因和自身的特點,婦女、兒童和老人往往是社會中的弱者,所以他們應該得到特殊的照顧和保護。
五、計劃生育原則。
指的是有計劃的生孩子。這是我國的壹項基本國策。其意義在於,實行計劃生育有利於物質資源生產和人類生產的基本平衡,有利於國家總任務的實現,有利於人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