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銀行卡被公安法院凍結,則懷疑銀行卡與網絡賭博有關。調查完成後,如果沒有其他問題,會及時解除賬號。
3.公安局因辦案或司法需要,應報請法院凍結涉案相關銀行賬戶;
4.法院發函給銀行,銀行回復並簽字,按規定凍結賬戶;
5.凍結期壹般為六個月,可根據需求延長壹次,壹般為三至六個月,賬戶可永久凍結。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銀行卡被公安凍結,懷疑與網絡賭博有關的,應當協助公安調查。如果與網絡賭博無關,可以聘請律師向公安、檢察院出具法律意見書進行幫助。盡快解凍銀行卡,半年內可以解除;如果和網絡賭博有關,就應該依法處理。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不得超過壹年,查封、扣押動產不得超過二年,查封不動產不得超過三年,凍結其他財產權利不得超過三年。
被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延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延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繼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