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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幫忙者受傷誰負責?

法律分析:義務幫助人的傷害責任由被幫助的勞動者承擔。這是壹起典型的因見義勇為造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自願幫助關系是指壹種獨立的法律關系。根據法律相關規定,因幫助人的活動造成幫助人人身損害的,幫助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被幫助的勞動者已經明確拒絕,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範圍內進行適當補償。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全司法解釋

第十三條無償為他人提供服務的幫工,在幫工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幫工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助的勞動者明確拒絕幫助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對幫助勞動者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權利人請求幫助勞動者與被幫助勞動者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因幫工活動造成幫工人身損害的,幫工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助的勞動者明確拒絕幫助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範圍內適當補償。

因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第三方不確定或者無力支付賠償,被幫助的勞動者可以進行適當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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