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召開易地扶貧搬遷新聞發布會記錄。易地扶貧搬遷是針對生活在壹方水土養不活另壹方的地區的貧困人口的專項扶貧項目。目的是通過“搬窮窩”和“改窮業”,將貧困人口連根拔起,從根本上解決搬遷群眾的扶貧開發問題。“十三五”期間,全國累計投入約6000億元,建設集中安置區約3.5萬個,其中城市安置區5000個以上,農村安置點約3萬個;已建成安置房266萬多套,總建築面積2654.38+0億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80.6平方米。新建或擴建中小學和幼兒園665,438+000多所,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654,380+20萬所,老年設施3,400多處,文化活動場所4萬多處。960多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已全部搬入新居,其中城鎮500多萬,農村約460萬。